哪些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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