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邯人考〔2012〕22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省部属驻邯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4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3日举行,考点原则上设在本市,如有调整,通过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具体时间是: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5、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
三、报名工作
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2年6月15日至7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7月13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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