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对提高整个会计工作水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依法建帐。本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内容。
2.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2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2.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2.4 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2.5 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2.6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2.7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3.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3.1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个年度前后期一致,年度前后期如有变更,应当在说明中加以披露。
3.2 会计核算年度:以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3 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4 会计制度:实行《会计法》和《两则两制》,共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特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3.5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以《会计法》规定的直线法执行,按固定资产总额预留5%的残值后每月按时计提折旧。
3.6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以《会计法》规定的一次摊销法按月摊销,但同时要设备查簿对低值易耗品进行辅助管理。
3.7 存货收发方法:采用《会计法》规定的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
3.8 成本核算方法:按照《会计法》和《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实际成本法、开发间接费用按工程量进行分配的核算方法执行。
3.9 会计核算原则:以《会计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3.10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虚假的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报表。
3.1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3.12公司使用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和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规范》等规章。未使用会计电算化前按国家规定的手工操作方法执行。
3.13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会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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