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术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达到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三、(本题6分)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丙公司不能行使留置权,因为丙公司已经丧失了对机床的占有。 四、(本题11分) 1、华信公司的下列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 1)华信公司对其TY-10机所享有的专利权; 2)华信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属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该商业秘密受到了侵犯; 3)华信公司对其产品说明书享有的著作权受到了侵犯; 2、本案中下列行为侵犯了华信公司的合法权益: 1)红桥厂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华信公司向红桥厂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侵犯了华信公司的商业秘密; 2)方圆公司明知红桥厂泄露华信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而获取并使用该商业秘密,侵犯了华信公司的商业秘密; 3)方圆公司委托红桥厂生产与TY-10机相同的产品,侵犯了华信公司的专利权。 4)方圆公司使用华信公司TY-10机的产品说明书原文印制"DL-88型空气压缩机"的产品说明书侵犯了华信公司对该说明书的著作权。 3、首先,红桥厂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既违反合同约定,又侵犯了华信公司的商业秘密,属于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竞合,如果华信公司选择要求红桥厂承担违约责任,则红桥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华信公司可请求方圆公司承担侵犯其商业秘密的侵权责任。 其次,如果华信公司选择要求红桥厂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责任,则红桥厂与方圆公司构成共同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红桥厂与方圆公司共同侵犯华信公司的专利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方圆公司应对自己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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