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发放的应付工资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2005年3月份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该公司2004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获得如下资料。
1.审核“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账户,发现:“应付工资”账户年初贷方余额400万元,本期提取工资600万元,实际发放550万元,年末余额450万元。“应付福利费”账户年初贷方余额100万元,本期提取职工福利费84万元,实际支出60万元,年末贷方余额l24万元。
当年无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发生额。
2.支付境外特许权使用费800万元。
经进一步审核发现:ABC公司与某外国公司签订商标特许使用协议,按协议规定,以ABC公司年销售额的10%支付给外方特许权使用费。本年度因资金紧张,经与外方协商,同意推延至2005年支付,但ABC公司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在2004年12月份作如下账务处理:借记“管理费用——其他”800万元,贷记“预提费用”800万元。
3.支付装修费用180万元。
经进一步审核,系公司为改善办公环境,本年度对新购置办公楼进行装修,12月份装修完毕,并投入使用,管理费用列支装修费用180万元,年末“生产成本”、“产成品”账户均无余额。
4.“投资收益”账户核算内容中包括:国库券转让收益35万元;从其境内投资的企业分得利润20万元。(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地方所得税税率3%)
5.“营业外支出”账户核算内容中包括:直接向社区游泳馆捐赠6万元;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东南亚海啸地区捐赠100万元;支付交通违规罚款0.2万元。
6.“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公司于2004年5月接受主管地税机关稽查,因2003年未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而被处税收罚款25万元、税收滞纳金l万元。
7.公司2004年6月份接受货币捐赠20万元,企业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账户的贷方,2004年12月,接受外单位捐赠设备一台,金额45万元,年末未作任何账务处理。
8.2004年6月经董事会决议,从已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中拿出50万元用于奖励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成就的员工,具体奖励办法为:对作出突出贡献的2名科研人员每人奖励价值20万元的国产汽车l辆;对其他10名有功人员每人奖励价值l万元的笔记本电脑1台。企业发放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5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科目50万元。
附: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表1.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
不含税收入级距 |
税率 (%) |
速算扣除数(元) |
l |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
不超过475元的部分 |
5 |
0 |
2 |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
超过475元至l825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超过l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375元至l6375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超过l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80000元至l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l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
45 |
15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