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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考试试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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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院在一审时有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什么? 
  3.法院在二审时有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4.法院在再审程序中有何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做法?为什么? 
         
  十、(本题8分) 
  1996年底,中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定粮食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货款。1997年1月,当C公司货轮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运抵中国港口时,某公安厅所属的海警支队以该批货在该港的存放和装船数量有问题为由将船及货物扣押。l月20日,海警支队向A公司出具一份扣押清单。1997年5月4日,海警支队将该批货以市场价格的60%予以变卖,得货款2400万元,随后放走了C公司货轮。此后,A公司多次要求海警支队处理此案,均遭拒绝。问: 
  1.海警支队扣押变卖货物后对A公司负有何种义务?A公司能否就此提起诉讼? 
  2.C公司是否有权就货轮被扣行为提起诉讼?被告是谁? 
  3.A公司于1998年9月就扣押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4.A公司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什么? 
         
  十一、(本题12分) 
  王申住江苏省甲市东区,李全住甲市西区,二人系同一工厂工人。两人于1999年2月18日在甲市南区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李全将王申打成轻伤,王申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500元。经本厂领导调解,二人达成如下协议:"李全于1999年3月底前赔偿王申医药费3000元整,并在本厂当众公开向王申赔礼道歉。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提交北区(双方工厂所在地)王桥居民委员会调解解决,或者提交江苏省内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后,李全下岗,失去工资收入,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也未公开赔礼道歉。王申以伤害赔偿为由,于1999年5月向甲市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全赔偿医药费3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受理了本案。李全认为本案打架地点在南区,二人所在工厂在北区,同时双方已订立仲裁协议,西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故提出管辖异议。西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全的管辖异议成立,以[西民]初字(1999)第8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王申对此裁定表示不服。 
  此时,如果你是王申的代理律师,请代写一份行使诉讼权利的诉讼文书。 
           

  试卷四答案 

   一、(本题12分) 
   1、该损失由乙承担。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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