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则为花饰进户门。
2、附件中卧室阳台原设计为开放式,但开发商提供的面积补差中按照了封闭阳台面积计价收款。(新规定为:开放式阳台和封闭式阳台的面积都按建筑面的1/2计算。)
3、朱先生所购房屋面积补差中,使用面积补差1.89平方米,公摊面积补差1.21平方米。但在朱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中并没有就公摊面积增加是否收取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三、处理意见:
1、由于开发商擅自变更了附件中的装修标准,因此,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朱先生应要求开发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或补偿两者之间的差价。
2、依据国家标准,开放式的阳台只能按照一半面积计算,因此,朱先生应拒付其余部分面积所发生的房款。
3、依据最高法院有关商品房买卖的最新司法解释,如果开发商没有在《预售合同》中与业主明确约定公摊面积增减是否收取面积补差款,朱先生就有权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但使用面积增加所引起的面积补差在3%以内,朱先生应当予以支付。
四、业主反馈意见:
根据验房师出具的验房报告和验房建议,朱先生就上述问题均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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