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口罩,考试结束离场时须严格佩戴口罩,鼓励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此外,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在地方,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考点负责核验。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也在23日进一步明确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对于现居住在大连市金普新区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北京市朝阳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须持考前2日内(12月24日及以后采样)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严肃考风考纪 在校生作弊或开除学籍
除疫情防控之外,研招考试的考风考纪也备受社会关注。
23日,教育部发文部署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提醒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纪守法,诚信参加考试。
同时,教育部介绍,近期正会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违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研招考试公平公正。
教育部还公布了今年研究生考试的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10-62790357,以及各省(区、市)的考生咨询和举报渠道。
此前,教育部今年8月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也明确指出,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其中,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