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目及计算规则(下)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现浇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墙、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后浇带、预制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其他预制构件、混凝土构筑物、钢筋工程、螺栓铁件等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基础(分部编码:010401)
带形基础(项目编码:010401001);独立基础(项目编码:010401002);满堂基础(项目编码:010401003);设备基础(项目编码:010401004);桩承台基础(项目编码:010401005)
(1)项目特征:垫层材料种类、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拌和料要求;砂浆强度等级。
(2)计算规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3)工程内容:铺设垫层;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地脚螺栓二次灌浆。
(4)说明:
①带形基础项目适用于各种带形基础,墙下的板式基础包括浇筑在一字排桩上面的带型基础。独立基础项目适用于块体柱基、杯基、柱下的板式基础、无筋倒圆台基础、壳体基础、电梯井基础等。满堂基础项目适用于地下室的箱式、筏式基础等。设备基础项目适用于设备的块体基础、框架基础等。桩承台基础项目适用于浇筑在组桩上的承台。
②混凝土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内。
③有肋带形基础、无肋带形基础应分别编码(第五级编码)列项,并注明肋高。
④箱式满堂基础,可按满堂基础、柱、梁、墙、板分别编码列项;也可利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的第五级编码分别列项。
⑤框架式设备基础,可按满堂基础、柱、梁、墙、板分别编码列项;也可利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的第五级编码分别列项。
(二)现浇混凝土柱(分部编码:010402)
矩形柱(项目编码:010402001);异形柱(项目编码:010402002)
矩形柱、异形柱项目适用于各型柱,除无梁板柱的高度计算至柱帽下表面,其他柱都计算全高。
(1)项目特征:柱高度;柱截面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拌和料要求。
(2)计算规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柱高: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