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研究生新政 公派留学将获学费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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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12-9 14:17:3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1507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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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发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国家将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一流高校,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该项目中不超过5%的人员可以获得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的学费资助。联合培养博士或联合培养博士在外转为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不在本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 留学人员学费资助采取学生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申请资助学费的人员须获得国外高校正式入学通知,外语须达到国外接收高校的入学要求。
学费的资助标准为每名留学人员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如特殊选派需要资助标准高于3万美元的须报教育部审批。如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确认接受学费资助的留学人员确实无法完成既定学业,应及时报请国内有关部门同意后停止提供学费资助。如构成违约,已资助的学费亦应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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