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培训: 少儿英语 | 幼儿英语 | 冬夏令营 | 剑桥英语 | 走遍美国
当前位置:邯郸招生吧>>公务员考试>>新闻内容
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 下月起可申领资格证书
发表时间:2009-12-1 11:29:4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1316次   
核心提示: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 下月起可申领资格证书

网站客服电话
客服电话:15690043855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9日从市司法局获悉,12月1日起,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12月1日至20日正常工作日时间,携身份证、学历证、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等资料,到市司法局教学楼4楼(即原司法考试报名点)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应自12月1日起,持身份证、准考证,7日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报名资料调转至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将另行公告。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资格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咨询电话83319614、83337460。

网站客服电话
客服电话:15690043855

邯郸招生 邯郸培训学校 邯郸培训结构 邯郸培训课程 邯郸技能培训 邯郸培训信息
上一条:国考:报考热 监考严 考题囧 考卷新 裸考多
下一条:媒体曝考公务员成本账
热点新闻
商家赞助
邯郸招生吧合作热线